听雨集|伟大的友谊

1月24日,和辰讲起《黄金时代》中伟大的友谊。

1、来人间,一定是因为恩怨未消 ;人世的真相近在咫尺,我们能做的只有修行、忍受以及自渡。

2、希望对方出意外的想法,大概只针对小七;那时候我常想,要是小七是女人就好了,这样我就不用担心自己会真的爱上他;

3、因为人世有爱就有痛。真正的爱会带来真正的痛;

4、痛也是美的。

因此我的纠结在于,作为朋友,我是万万不能爱上他的;但是爱情已经确确实实地发生了。在什么时候开始的?我想不起来。这么多年我忘记了很多东西。但是和他每一次的会面,我都记得。他敛住眉毛的表情,细碎的动作,说话的语气。月亮下面他的心跳,全都记得。不敢忘记。爱情真可怕。爱情真美好。

大二的暑假,跟发小约好要看电影,看霁的动态,知道他也要去但是不是同一场,恰好我们看完他会来。我头天晚上逛了四个小时的街,挑了一只宝石红的唇釉,涂了一个小时的指甲,一晚上没睡着,一直清醒到早上八点,混混沌沌睡了一个小时,赴约会。电影结束,我就碰到他拉着一个穿洋娃娃裙的女孩子说话。

就看了一眼啊。

他的头发长了,扎成一束,发尾烫了小卷,站得开阔挺拔,笑得时候不再缩起肩膀,拿手指捂住下巴;眼睛依旧妩媚,只是笑容变得清浅收敛,不再撇着嘴撒娇似地摇晃;他的眉线依旧明朗,下巴还是那么尖,和人说话,目光温柔,只是,此时此刻,我看的这个人已经不是我等的那个人。不再是我的小七了。我戴着一顶白色的棉布帽子,穿一条绿色的背心裙,站在电梯口,长长地,在人群中肆无忌惮地看他。他似感觉到什么,瞥过来那瞬间,电梯门就关上了。那是最后一面。之后看到的,都是别的人动态里,他的照片。

我的小七,我和我的小七,早已失散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陈清扬太纯洁了。王小波写荒唐时代的隐秘本能,也是为了表现爱的纯洁。


原文:合欢的福尔马林(片段)

我这样看着他,霁儿。


就好像在丹中时。站在高二的教学楼,透过翠绿的芭蕉叶子看坐在窗边的小七。他好看的侧脸和宽阔的脊背。他穿白色的粉色的黑色的圆领衫,他穿着黑色藏蓝军绿的短裤,他穿纯红色星条旗鲜绿色的板鞋,他的脊背如年轻的鹰隼,他的脚踝如同细瘦的白桦树与柔韧的羊蹄。他在黑夜的操场奔跑,他在黄昏的绿草地奔跑,他在丹中的风雨走廊里奔跑,他的眼睛如同鸽子,灰色的混沌里是满满的星辰,他的睫毛如秋天的蒹葭,深秋的高粱。他如同天神一般美丽,如孩子一般纯洁。眉目藏星月,面貌展如琼花。


他是我深爱的少年。


而现在,在丹阳市中心商场7层的电影院出口,甜蜜的爆米花香气里,小孩捞鱼的水花声里的这个人,这个站在我不远处的青年,却不是那个我要与之厮守一生的人。


他的头发长了,梳成一把小辫子,还在后面绕了卷。前面打了发蜡,显得眉目越发高耸。


他还是那样瘦,却不像记忆中的那个少年那般透明凛冽了。他变得高大壮美,变得温柔体贴。时间和距离让他看起来像个不拘小节的中年人。远远的笑容也不见温柔,更显风尘了。


我逛了4个小时的商场,试来试去挑了一支宝石红的唇釉。买了好几个颜色的指甲油。回到家试呀试地换颜色,一下子换好了妆。想好遇到他时应当怎样打招呼才能表示自己过得很好。这样一整晚,睡意不曾起来。认识他7年的记忆,点点滴滴如白浪一般席卷而来,只余梦一般的浓雾。我却不曾睡去。


初二时窗边阳光下他的侧影。他拧眉细致地思考。又整个地扬起眉毛,脸颊张开表示了解,专注。

我去书店里,踱过一排排的书架,希望看到他在那里,又希望他不是。我在世纪公园散步,想起初一排健美操节目,我见他来,四肢伶仃宛若无骨,便嬉笑着拥住他,抢穿他衣服,他嘴唇发紫,不发一言,眼神蕴蓄着愤怒;后来,又因为什么事情,闹了不开心,他是班里唯一一个站出来反对我的人,他还毫无防备地向小混混出卖了我的信息,后来,什么突然变了,我开始在周末穿着校裙,在接他的电话兴奋地在房间里绕圈。

他孩子气的撒娇,他眼神如鹿讨你的亲吻,他在你身后一下扣住你帽子。

那时他说,4月2日与3日都发了信给我。让我回复3日那份。


但很显然我没收到。

我不知真相是如何。

但我也没有同你讲。


那样的时刻,我没有时间与你漫谈。

而至后来我想明白,有我个性的原因,而更多的是,我不知如何才是爱你。或者说。我那时并没有爱上你。


爱上你,确是离别之后的事。


奇怪,究竟什么才是爱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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